2014年5月21日 星期三

魯迅與校對 瑣談

魯迅與校對 瑣談
                                                                                                                       作者:老三屆知青
很有意義的工作
   
魯迅一生辦過7個出版社,編過9種期刊和好幾種叢書,還為不少作者編選集子,校訂譯稿,修改文字。大量的編校工作耗去魯迅畢生很多的精力,占去他不少創作和休息時間,然而他卻樂此不疲,始終如一。因為在他看來,這是種非常需要而且很有意義的工作……其中也大有學問啊!(引自著名出版家趙家壁先生的回憶文章)




   
校點文字,前人又叫它校讎。
一人讀書,校其上下,得謬誤,為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冤家相對,為讎。
憎愛分明的魯迅對於書報期刊中的錯訛謬誤、粗製濫造現象嫉惡如仇,因而也就對校對工作格外重視。
翻閱厚厚的幾大本《魯迅日記》、《魯迅書信集》,我們可以發現裡面記載的魯迅關於校對的記事、感慨和經驗之談幾乎隨處可見。
完全可以這麼說,校對已經成為魯迅一生從事的寫作和編輯事業的有機組成部分,成為他的一種職業習慣,不僅對自己的書、文字是這樣,對於青年作者的作品尤為如此。
在《三閑集》中,魯迅寫了份《魯迅譯著書目》,其間記錄著他為之編選而又修訂校改文字的青年作者達19人。這份目錄是19324月寫的,還不包括此後魯迅所編所校的著譯。
他說:我在過去的近十年中,費去的力氣實在也並不少,即使校對別的譯著,也真是一個字一個字的看下去,決不肯隨便放過,敷衍作者和讀者的,並且毫不懷著有所利用的意思。
這段話鮮明凝練地表達了魯迅的校對觀
其一,校對是十分重要而有意義的工作,雖然要耗費不少的氣力,但很值得、很必要;
其二,校對是一件非常細緻的工作,必須一個字一個字的看下去,才能真正做好;
其三,校對是一件需要高度責任心的工作,必須要有對任何錯誤疑點決不肯隨便放過,敷衍作者和讀者的精神;
其四,勤業敬業精業,一心一意為讀者著想,為出版物質量著想,毫不懷著有所利用的意思,是校對工作者應當恪守的職業道德。

周建人曾這樣回憶魯迅:青年托他的事情他總是樂於幫忙的,有時托他校對的書不是薄薄的幾頁,而是厚厚的一本,魯迅很爽快的答應他校對,毫不猶豫。顯然,在魯迅心目中,校對已不是單純的出版工序和技術性工作,而是培植人才、提攜後生的一架梯子19293月在致章廷謙的信中他說:我也曾熟慮,倘使後起諸公,真能由此爬得較高,則我之被踏,又何足惜。中國之可作梯子者,其實除我之外,也無幾了。所以我十年以來,幫未名社、幫狂飆社,幫朝花社,而無不或失敗,或受欺,但願有英俊出於中國之心,終於未死
魯迅這裡講的雖然不是專指校對,但從中我們可以明白地看出,魯迅之所以重視校對工作,固然是為了對讀者作者負責,表現了他的優秀的編輯作風,但其中充當人梯,扶植後起願有英俊出於中國的苦心,則是不容置疑的,確實令人肅然起敬。

校對殊不易
    1928117日,魯迅致章廷謙信,對於書籍的排工、校對發表了重要見解。
他以巧妙的比喻指出出版商粗疏的校對和排版對書籍的糟蹋令作者悲哀:
看著水果店之對付水果,何等隨便,使果樹看見,它一定要悲哀,我覺得作品也是如此,這真是無法可想。
為此,魯迅發出了校對殊不易的慨歎。

   
魯迅的慨歎,主要是針對當時一些書商不重視校對和專職校對人員不稱職的現象而發的。
例如,上海有家北新書局,魯迅有幾部雜文集和一度曾任編輯的《語絲》週刊、《奔流》月刊都由北新出版發行。魯迅在致友人的信中,曾多次提到:
北新的校對者靠不住——你看《語絲》上的錯字、缺字有多少——連這些事都要自己做。”“北新校對,是極不可靠的,觀《語絲》錯字脫字之多,可見,我曾加以注意,無效。
193693日魯迅在寫給沈雁冰的信中又憤慨地說:
印刷局的校員,可怕之至,他於覺得錯誤處,大抵以意改令通順,並不查對原稿,所以有時簡直是天淵之別。大抵一切校員,無不如此,所以倘是緊要的書,真令人寒心。
由此魯迅得出一條教訓:書要印得好,小印刷局是不行的,由一個書店印,也是不行的。
從上述言論可以看出,對於當時一些專業校對人員的素質,魯迅是非常失望的,對於他們敷衍馬虎、不負責任的工作作風更為憤慨。
其實,魯迅60年多前指出的這些問題,在今天的一些出版機構和校對人員身上,不是仍可見其蹤影嗎!當年魯迅分明從反面強調了提高校對人員隊伍素質的迫切性和重要性,至今讀來仍有振聾發聵之感。

   
魯迅慨歎校對殊不易,還有一層含義,是說提高校對品質、消滅差錯的問題乃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解決起來十分困難。因而需要天天講,時時抓,堅持不懈。其中最關鍵的是要抓住培養校對人員認真負責、鍥而不捨、一絲不苟的作風這個環節,只要真正做到認真了,消滅差錯的目標也就有望實現了。在這方面,魯迅又是很好的表率。
由於對書商的校對不放心,魯迅經常自己擔任校對,而且格外認真,校對的品質很高,常常許廣平校對過的文稿,他還能校出錯誤。有一次蕭軍蕭紅自己校對過的校樣上,魯迅又校出了幾個錯字,二蕭大為驚訝。魯迅去信說:
校出了幾個錯字,為什麼這麼吃驚?我曾經做過雜誌的校對,經驗也比較的多,能校是當然的,但因為看得太快,也許還有錯字。
多麼謙虛,多麼親切,多麼認真!魯迅是在說,即使經驗比較多的校員,因為看得太快,也可能出錯。關鍵還在於是否認真呵!

校對老手的風範
    1931
年,魯迅辦起一個叫三閒書屋的出版社(實際上是自費印書的名義)並親自撰寫廣告:
本書屋以一千現洋,三個有閑,虛心紹介誠實譯作,重金禮聘校對老手,寧可折本關門,決不偷工減料,所以對於讀者,雖無什麼獎金,但也決不欺騙的。
這裡所說的校對老手,其實就是魯迅自己和許廣平,並非真的以重金去禮聘他人。

   
三閒書屋先後出書7種,包括《毀滅》、《鐵流》這樣的長篇翻譯小說,都由魯迅親自編輯,親自校對,親自設計裝禎。
他既是作者、譯者,又是文字編輯和美術編輯,還是校對老手,其校對品質是某些出版商校對人員所望塵莫及的
他對《毀滅》、《鐵流》這兩部小說就像親生的兒子一般愛他,堅持做到雖然粗製,但並非濫造,這裡面就包含有精心校對的功勞。
李霽野先生回憶與魯迅一起辦未名社時的情景說,經他校對兩次的印稿,魯迅往往發現還有錯誤,他便有些不服氣,總想在魯迅所校的印稿中找出偶一疏忽的地方來,但成功的時候卻絕少。
談起來,魯迅故意自傲地這麼說,你看,年歲和經驗倒是有些用處的了。

   
實際上,魯迅校對老手的素質完全是平時刻苦磨練出來的,包括他對古籍的校勘。
許壽裳說:
我常常見魯迅伏案校書,單是一部《嵇康集》,不知校過多少遍,參照諸本,不厭精詳,所以成為校勘最善之書。
許廣平也說:
《嵇康集》的校勘工作,他一共抄寫了三遍,字寫得工工整整。這三次是根據三種不同的版本校勘的,每當發現某個版本的說法不同的時候,他馬上寫一個小紙條夾在裡邊,或者在上面注上眉批。
正是這種精益求精的治學精神,使魯迅成為具有深厚功力造詣很高的校對老手

為了對作者、讀者負責,魯迅在校對上耗費了大量的心血,付出了巨大而無私的勞動。
在《魯迅日記》中諸如通夜校《奔流》稿夜為柔石校《二月》訖之類的記錄比比皆是。
李霽野有一次去訪問魯迅,見他的臉色很不好,問起來魯迅不介意地答道:
昨夜校長虹的稿子,吐了血。
據周建人回憶,由於白天事多,魯迅的校訂工作只能在晚上做,往往做到深夜。恐怕譯者等待著發急,他不敢工作鬆怠,緊緊地繼續著,深恐延擱下來。”“校完後,交還譯者時,只淡淡地說一句與原意有不大符合的地方已經給他改正了。絲毫沒有稱功的意思,也一點不表示辛苦。
   
魯迅校對老手的偉大風範,無疑應成為一切編校工作者的楷模;今天出版界魯迅式的校對老手,真的是越多越好。

字字句句皆心血
   
翻譯出版外國作品,是魯迅文化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最能顯示他編校才華的一個重要方面。
   
眾所周知,魯迅的文學生涯是從介紹外國文學開始和結束的。
他自1903年翻譯法國儒勒·凡爾納的《月界旅行》起,直到1936年逝世前譯俄國果戈理的《死魂靈》止,在33年中共譯32種之多。其中包括俄國、前蘇聯、荷蘭、美國、日本、西班牙等國的作品,約300多萬字。從譯品的體裁說,有小說、劇本、童話、散文、文藝理論、文藝批評、自然科學等。除此而外,他還為別人編校了大量的翻譯作品。他先後編校過的9種刊物,諸如《莽原》、《語絲》、《奔流》、《朝花週刊》、《萌芽月刊》、《文藝研究》等,翻譯作品所占比重都比較大,尤其是共出版了29期的《譯文》,成為專門刊載譯作的月刊。
對於這些翻譯作品,只要有可能,魯迅總是自己親自來做編校工作,盡可能按原文逐字逐句地去對照校閱,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待讀者和譯者,不惜花費很大的精力和心血,許多當今有名的翻譯家的文章,當時都是經魯迅親筆審校過的,在這方面,他也培養了不少青年作家。

    1934
年,魯迅收到一位陌生的青年人梵澄(徐詩荃)的譯稿《尼采自傳》,認為有一定價值,便不辭辛苦地向良友圖書公司推薦出版,並自告奮勇地為其校對全書的清樣:
譯者說是願意自己校對,不過我覺得這不大妥,因為他不明白印刷情形,有些意見是未必能照辦的。所以不如由我來校對,比較的便當。(《魯迅書信集·致趙家壁》)
魯迅不但對這部譯稿作了認真的校對,而且為此書用哪號字排、著重句標點如何放等細節都關懷備至,並把自己藏書中的尼采像借給出版商作插圖。
事後,許廣平解釋魯迅之所以如此重視梵澄,是因為凡有可造之才,不忍其埋沒……若或稍加移易,積極為人,即社會棟樑,故不惜辛苦設法,並非特有所私。
其實,魯迅從愛護、扶植人才的動機出發,精心為青年作家編校譯著的事例不勝枚舉。

1929年,一位在郵局工作的青年職員孫用,譯了一本裴多菲的詩集《勇敢的約翰》,寄到魯迅手裡,他閱後馬上寫回信,稱讚譯文極好,可以誦讀。
為了把這本書出好,魯迅在192911月到193111月共費時兩年,期間同孫用來往通信21封,與書店或有關人接洽書信12封、面談5次,編樣算得出的也有5次。直至書出版後,魯迅還因為書店未能完全按他的校閱意見辦而專門致信譯者以示歉意:這回的本子,他們許多地方都不照我的計畫:毛邊變了光邊,厚紙改成薄紙,書面上的字畫,原擬是偏在書脊一面的,印出來的卻在中央,不好看了。……不過在這書店都偷工減料的時候,這本卻還可以說是一部印得較好的書;而且裴多菲的一種名作,總算也紹介到中國了。

   
魯迅之所以重視翻譯作品的編校,目的無非是為了要把新鮮的血液灌輸到舊中國去,希望從翻譯裡補充點新鮮力量。(許廣平語)為了達此目的,魯迅信守的翻譯原則是忠實原著,對於每篇譯稿,他總是要盡可能地按原文逐字逐句對照著校閱。
由於他的英文水準較差,一有英文方面的譯稿,他就找周建人或者是懂英文的青年學生幫忙校閱,一點兒也不肯馬虎。校對譯稿時,遇到需要斟酌修改的地方,魯迅便用小紙條作上記號夾在原稿內,然後當面和譯者商量改定
有日文譯本的,他還要加以對比校訂。《魯迅書信集》收有1921致周作人的一封信,這樣寫道:
譯稿中有數誤字我決不定,所以將原稿並疑問表附上,望改定原車帶回,至於可想到者,則我已經自校正矣。
周建人回憶魯迅當年為青年作者校閱譯稿時的情景說:
每天晚上,魯迅便攤開原書與稿子、墨汁與毛筆,細細地替他校對,替他改正意思有些偏差的詞句,有時左手扶著茶杯的邊緣,有時第二三個指中間挾著粉包牌或翠鳥牌的煙捲,右手不停的修改文字。
魯迅自己也曾不無感慨地說過:
我這幾年來,常想給別人出一點力,所以在北京時,拼命地做,忘記吃飯,減少睡眠,吃了藥來編輯、校對、作文。

   
對於自己的譯著,魯迅更是一絲不苟、有錯必改。他翻譯的《近代美術史潮論》在《北新》半月刊上連載時,插圖和文字有一些差錯之處,他就在刊物上寫了一封《致〈近代美術史潮論〉的讀者諸君》的信,及時作了說明和校正,這種嚴於自律和對讀者負責的精神,確實令人感動。

魯迅翻譯過的好幾部外國兒童文學作品,為了根據兒童的閱讀能力和年齡,選擇兒童能夠接受的語言藝術地表達出異國的事物,魯迅在每一部譯稿付印之前,都要反復地推敲字眼,惟恐譯得不夠貼切,不能真實地傳達出原作的精神或者由於用了孩子們難以理解的字句從而增加他們閱讀的困難。他翻譯的德國童話《小約翰》中有許多動植物的名字,為了幫助小讀者瞭解這些動植物的形狀和特性,魯迅查考了各種辭典,又寫信要周建人在上海查考更為詳實的辭書,往返通信達7回之多,並特地寫下詳細的動植物譯名小記
翻譯蘇聯著名兒童文學作品《表》時,德文譯本上有一個“Gannove”,魯迅查了幾種字典都找不到這個詞,譯稿在《譯文》雜誌上發表時譯作怪物。稍後魯迅覺得不妥,在單行本時又據日本譯本改作頭兒。後來,魯迅托一個朋友查出這個詞的來源,是出自猶太人的話,才知道以前譯的都不對,正確的意思是偷兒或者譯為上海的通用話:賊骨頭。為此,他專門給《譯文》編者去信,訂正了誤譯和誤排的地方。
《表》的校樣,魯迅看了四校。書出版以後,他在193512月寫給王冶秋的一封信中還談到《表》的若干用字需要重新斟酌:《表》的譯文,因匆匆寫完,可改之處甚多。挫折是可改為的,我們那裡叫,一音之轉。但原諒卻不同,比較的比還要平等一點。最難的是所謂不夠格,我想了好久,終於想不出適譯。這並不是不成器不成材料,只是有所欠缺的意思,猶言從智識到品行,都必須不及普通人——但教育起來,是可以好的。
   
真是字字句句皆心血啊!魯迅編校翻譯作品的這種認真負責、謹嚴不苟的態度,是他俯首甘為孺子牛精神的生動體現,永遠值得我們每一個新聞出版工作者學習。

勾勾畫畫費思量
   
版式、裝禎是支撐報紙整體品質的結構骨架,一向為魯迅先生所重視,不僅在編輯過程中精心設計,而且視為校對的重要環節,細心勾畫,頗費思量。
   
許廣平在回憶魯迅怎樣對待寫作和編輯工作時說:
魯迅常常親自做校對工作,校對中,遇到一行的頂頭有標點,他都認真地劃到每行的末尾;一張校樣,正面看看,還要倒過來再看看,這樣字排得正不正,排行是不是歪斜,就很容易發現了。他要求天地頭要排得整整齊齊,那個地方空得多,那個地方比較擠,那個地方錯落不齊,他都在樣子上做出記號,有時用尺子劃一條直線,以引起排字工友的注意。
魯迅對於版式校對的嚴謹認真,由此可窺見一斑。

   
的確,魯迅在校對書刊清樣時,是十分留神篇、章、節、頁的設計排印是否便於讀者閱讀、是否符合審美要求的。他在《忽然想到》一文中說:
我於書的形式上有種偏見,就是在書的開頭和每個題目前後,總喜歡留些空白每本前後總有一兩張空白的副頁,上下的天地也很寬。他不贊成滿本是密密層層的黑字使人發生一種壓迫和窘促之感
19351月,《太白》半月刊出版到第一卷第八期時,增設了一個用來填補空白的專欄掂斤簸量,分散插在正文後面。魯迅看後頗為讚賞這種版式設計,他對唐弢說:
我一向反對刊物的文章排得太滿,密密麻麻,看了使人有壓窄之感,不舒暢。不過正文後面留下許多空白,也確實很可惜,掂斤簸兩好,排得小些,和正文區別開來,必要時加上花邊,既像花飾,又批評了壞現象,這能使刊物活潑起來。
魯迅這裡所主張的,正是我們現在所常說的版式上的留白,即在篇章節頁的設計上儘量留有較大面積的空白,給讀者的閱讀以空間,以便起到緩解視覺神經的作用。
從整體上看,“留白的版式往往具有一種虛靈感,顯示出平和、清靜及秩序感強的審美特徵。
當然,留白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方便閱讀,如果空白超過一定限度,讀者得不到應有的信息量,那就等於干擾了閱讀,就不是成功的設計。正因為如此,魯迅才認為《太白》雜誌開設掂斤簸兩這個欄目用於補白的做法好。由此可以看出,魯迅關於留白的所謂偏見,實際上是一種力求達到閱讀的實用價值與審美價值內在統一的辯證的主張。

   
標點符號是在排版過程中最容易出現差錯而又往往易被校對人員忽視的地方,但在魯迅眼裡,卻容不得有絲毫的馬虎。他不僅在閱改校樣時像糾正錯別字一樣認真糾正標點符號規格體例的不當之處,而且在讀書時發現這方面的也都要隨時向有關出版單位指出。
例如193326日他就曾致信良友圖書公司的趙家壁先生:
今天翻翻良友公司所出的書,想起了一件事——書的每行的頭上,倘是圈、點、虛線、括弧的下半(” ’))的時候,是很不好看的。我先前做校對人的那時,想了一種方法,就是在上一行裡,分嵌四個四開,那麼,就有一個字擠到下行去,好看得多了。不知可以告知貴處校對先生,以供採擇否?
雖然我們今天的印刷製版已由鉛字手排發展到電腦照排,但魯迅從整個版式美的角度來看待標點符號的使用,眼裡容不下一粒砂子的精細校對作風,依然是我們學習的楷模。

   
具有濃厚美術素養的魯迅先生,極為重視書刊封面裝幀的插圖,在校對時尤為認真,力求使其色彩、線條及印刷效果能夠表達出書刊的靈魂。長篇童話《小約翰》由北京未名社出版,1927104日魯迅看到該書清樣後,致信台靜農、李霽野:
藹覃的照相,我以為做得很不好看。我記得原底子並不如此,還有許多陰影,且周圍較為毛糙。請照原本重做一張,此張不要。”1020日又致函叮囑:
《小約翰》封面銅版已做好……今將標本寄上,紙用黃色,圖用紫色。
次年25日收到新出版的《小約翰》後,又致信李霽野說:
有一樣事情不大好,記得我曾函托,於第一頁後面,須加孫福熙作書面字樣,而今沒有,是對不起作者的,難以送給他。現在可否將其中的一部分(四五百部)的第一張另印,加上這一行,以圖補救?
該書店於1929年印第三版時,魯迅重新換了封面畫,書名三個字由他親自繪製,並致信李霽野對印刷提出具體要求:
《小約翰》封面樣張,今寄上,我想可作鋅版兩塊,一畫一字,底下的一行,只要用鉛字排印就可以了。紙用白的,畫淡黑色,字深黑。
僅此例已足見魯迅對封面設計、校對和印刷都是十分講究的。

他深知校對是設計與印刷之間的橋樑,只有校對這一關把得好,裝幀設計者的意圖才能較好地在印刷時得以體現;校對若粗枝大葉,不負責任,再好的創意也等於白搭。這一點從魯迅對於書刊的插圖的校對也可以明顯地看出。他自己編的刊物,如《朝花》、《奔流》、《譯文》等,一律附有版畫或其他美術作品。他說:
書籍的插圖,原意是在裝飾書籍,增加讀者的興趣,但那力量,能補助文字之所不及,所以也是一種宣傳畫。
因而他總是精心校對,執意將精緻的圖畫奉獻給讀者。

從《魯迅書信集》中收集的許多信函中,我們都可以看出魯迅在校對書刊清樣時,對於插圖的工藝要求乃至插圖在書中的位置,均不忘叮囑再三,頗費心思,不容有半點草率粗疏。應當說,當年國外許多原版書中的精美插圖能夠經魯迅之手介紹給中國讀者,中國許多年輕的版畫家的作品能夠傳神地在魯迅編印的書籍期刊中同讀者見面,其間魯迅工於校對的作用可謂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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